在满足美术馆方策划和主办的展览活动的基础上,美术馆也欢迎一些外来的优秀展览。
申办展览的流程如下:
烟台城市美术馆对外展览承接程序
一、由展览主办方向烟台城市美术馆美术馆提交书面申请,详细填写申办展览登记表。请将以下材料随同申请表格请同时递交:
1、展览方案:名称,主题和策展理念;
2、参展作品图片(画册)或影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;
3、参展艺术家简历;
4、展厅要求(一号或二号展厅);
5、策展方可提供的主要媒体宣传渠道。
二、录入美术馆展览申请备档,并由美术馆领导对所提交展览方案进行学术评审。
三、由烟台城市美术馆(以下简称甲方)和申办展览方代表(以下简称乙方)签订展览合同。
四、 由美术馆展览项目具体负责人,并由负责人做出展览时间安排表,明确展品及相关资料提交日期,布撤展方案及日期与申办展览方的日常沟通及美术馆方面工作执行。